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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07年6月4日证监基金字【2007】157号文核准。 基金管理人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企业创新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 本基金于2007年7月11日合同生效。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截止日为2010年7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4日复核了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3 第二部分释义4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8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8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2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33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4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5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登记44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46 第十一部分基金业绩59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财产60 第十三部分基金资产估值62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8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70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2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73 第十八部分风险79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82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摘要84 第二十一部分托管协议摘要98 第二十二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1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112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13 第二十五部分备查文件114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以及《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享有、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指《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指《益民创新优势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发售公告指《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中国就本招募说明书而言,指中华人民国,但不包括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规、司释、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部门作出的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指中国货币人民币元 《业务规则》指《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管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指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取得并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直销机构指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代销机构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代销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销售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指基金直销机构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指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并承担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指符律法规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符律法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登记或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机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律法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合同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指公历日 月指公历月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日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指销售机构确认的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有效申请日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指投资者在本基金募集期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式基金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股票红利、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中国证监会指定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征用、、、传染病、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渝中区上清寺110号 办公地址: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3A 代表人:翁振杰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2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192号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电话:010-63105556 传真:010-6310058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49% 中国新有限公司31%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 (1)翁振杰,男,汉族,1962年,硕士,高级经济师,1983年参加工作,第三届常委。曾任解放军通信学院教官,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黄扬录:董事,男,1965年生,经济学硕士,198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经济学专业。1989年至1992年底在深圳鸿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和股份制工作;1992年底加盟中山证券,历任公司营业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3)江津:董事,女,1962年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市审计局宣武审计员、深圳市城建开发集团总会计师,现任重庆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4)纪小龙:董事,男,1964年生,农业机械化学院工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资深经理、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瑞银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监事、市场发展部副经理、研究策划部高级研究员、副经理、变压器厂常务副厂长。现任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紫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紫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5)王良平:董事,男,1963年生,大学本科,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助理员、宏大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57138部队后勤部财务科会计师等,曾任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重庆三峡银行副行长。 (6)吕益民:董事,男,1962年生,经济学博士,曾任山西师范大学教师、联想集团资产管理部经理、京华信托投资干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部主任、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战略发展部副主任、研究中心主任等职,百家乐游戏现任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7)洪荣光:董事,男,1947年生,企业管理学硕士,曾任H&D汗茂风险投资公司()董事、坦普登开发中国家投资信托基金()董事、指数基金公司(英国)董事,现任亚洲环球证券公司()董事长、亚洲环球证券公司()董事长、富兰克林坦普登信托基金公司()董事、信安银行(菲律宾)董事。 (8)巨家仁:董事,男,1942年生,工学学士,曾任兵器工业部工程师、副处长、全国财经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等职,现已退休。 2、监事会 (1)张漫:监事,男,1969年生,大学本科,曾任重庆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重庆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庄燕:监事,女,1962年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财贸部经理、中国新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部经理、大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3)吴晓明,监事,男,1966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总参六十一研究所数据通信研究室科研人员、SYBASE软件(中国)公司工程师,现任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经理。 3、经营管理层人员情况 祖煜先生:总经理,男,1964年生,硕士,历任原上海万国证券公司国际业务部高级项目经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负责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09年12月始任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宋瑞来:副总经理,男,1955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和印度孟买人口国际研究院双硕士,曾就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研究工作。1992年开始涉足证券投资管理,曾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副总经理、健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2005年12月至2010年4月任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07年3月始任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督察长 刘伟:男,1967年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山西省计划与发展委员会助理研究员、光大国际投资咨询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光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2005年12月始任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5、基金经理 高广新:本基金基金经理,硕士,1998年11月至2006年10月于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从事行业研究,曾获新财富社会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最佳分析师,2006年10月进入益民基金管理公司任首席分析师,研究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2009年8月17日起任益民创新优势基金基金经理。 益民创新优势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如下:张涛先生自2007年7月11日至2008年7月16日期间任本基金基金经理。邹积建先生自2008年7月16日至2009年8月17日期间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包括:公司总经理祖煜先生、公司投资总监刘杰文先生、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高广新女士、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先生。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规有关,由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运行体系 内部控制的运行体系按照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次来建立,各层次授权清晰、分工明确。 (1)决策体系 决策体系由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对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管理、基金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遵循科学决策程序,避免过于集中,以免出现内部人控制风险。 (2)执行体系 执行体系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成,承担公司开展基金业务的日常投资运作和具体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内部控制战略,并采取具体措施落实。 (3)监督体系 监督体系包括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合规审查委员会、督察长与监事会、总经理领导下的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等,确保公司管理、基金运作、员工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内部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包括外部监管和内部监管两个部分。 外部监管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行业自律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等组成。 内部监管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员工自律 公司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培训,签署自律承诺书,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良好的职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2)部门主管的检查监督 公司各部门的主管在权限范围之内,对其管理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业务的开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监管、公司的业务规范和守则。 (3)总经理领导下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的检查、监督 公司所有员工应自觉接受并配合公司监察稽核部对各项业务和工作行为的监察,以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风险分析、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措施。合理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应予采纳,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必须执行。 (4)董事会及其领导下的合规审查委员会和督察长的控制和指导 董事会负责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其领导下的合规审查委员会及督察长则检查其执行情况,并审查公司关联交易,检查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合理、和有效性,实施公司的内部审计和业务稽查,监督监察稽核部的工作,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董事长报告。 4、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管理办法和业务规则组成。 其中,公司的内控大纲是对公司章程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金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 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应急应变计划等。 部门管理办法和业务规则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的具体说明。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主要是通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会计制度和准则,做好公司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的核算工作TT娱乐城,并如实反映基金的运作情况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财务状况。通过严格财务管理,配合加强成本控制工作。 公司会计核算与基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进行严格区分。 (2)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由一系列的具体或制度构成,具体包括:员工行为规范、岗位与空间分离、业务隔离、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权限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的监察稽核制度等。 (3)监察稽核制度 监察稽核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的程序和适当的方法,对监察稽核对象进行客观的检查和评价。监察稽核部负责调查、评价公司有关部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和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日常风险控制工作;负责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健全性、合和执行的有效性;对内控制度的缺失提出补充;调查公司内部的经济违法案件等。 5、内部控制五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 (1)控制 控制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经营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素质等内容。 公司通过不断加强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控制意识,致力于从公司经营和内控文化、结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方面营造良好的控制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业务环节。 (2)风险评估 公司通过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测试检查,发现风险,将风险进行分类、按重要性排序,找出风险分布点,分析其发生的可能性及对目标的影响程度,评估目前的控制程度和风险高低,找出引致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定性和定量的手段分析考量风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在风险评估后,确定应进一步采取的对应措施,对内部控制制度、规则、公司政策等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监督各个环节的改进实施。 (3)控制活动 公司控制活动主要包括:组织结构控制、操作控制、会计控制等。 ①组织结构控制 公司各个部门的设置体现了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及部门间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营销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相互牵制并且有的报告系统,形成权责分明、严格有效的三道防线: a.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防线: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并有相应的岗位说明书,对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使不同的岗位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差错或舞弊发生的风险。 b.各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第二道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重要业务处理表单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c.以监察稽核部、督察长对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防线。监察稽核部、督察长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②操作控制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操作控制手段,主要有操作标准化、业务、岗位和空间分离制度、授权分责制度、集中交易制度、投资限额、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和客户投诉处理制度等,控制日常运行和经营中的风险。 ③会计控制 公司确保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资产完全分开,分账管理,核算;公司会计核算与基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严格分开。公司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设立账户,分账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资产的完整。 基本的会计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复核、对账制度;凭证、资料管理制度;会计账务的组织和处理制度。运用会计核算与账务系统,准确计算基金资产净值,采取科学、明确的资产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公允地反映基金在估值时点的价值。 新全讯网网址xb112(4)信息沟通 为了及时实现信息的沟通,有效地达成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①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②制定了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制度。 定期报告制度按照每日、每月、每年度等不同的时间频次进行报告。 a.执行体系的报告线:各业务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总经理报告; b.监督体系的报告线:公司员工、各部门经理向监察稽核部报告,监察稽核部向总经理、督察长报告。督察长向董事会及合规审查委员会报告。 c.督察长定期、出具督察报告,报送合规审查委员会、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如遇重大事项,应报送合规审查委员会和董事长;如发现公司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5)内部 是监督和评估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合和运行有效性的过程,对控制、控制活动等进行持续的检验和完善。 ①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使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循内部控制制度,制度的有效实施。 ②公司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持续的检查。检验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地充实和完善,反映政策法规、市场、组织调整等因素的变化趋势,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6)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 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基金管理人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来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 代表人:项俊波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5日 注册资金:2700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3201510 传真:010-63201816 联系人:菲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表明了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30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10余名,服务团队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0年7月1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式证券投资基金共78只,包括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裕阳证券投资基金、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式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货币市场基金、长城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巴黎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网上博彩公司排名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投资比例和投资品种输入系统,每日登录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和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渝中区上清寺110号 办公地址:市宣武区宣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3A 代表人:翁振杰 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10-63102987 传真:010-63100608 客户服务电话:400-6508808 联系人:马昆 网址: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代表人:项俊波 联系人:滕涛 传真:010-85109219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5475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万丽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 (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郑鹏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 (4)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银行大厦 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熙 联系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426495 客服热线:(010)96169 网址: (5)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代表人:法兰克纽曼 联系人:周勤 联系电话:0755-82080714 传真:0755-82080714 客服热线:95501 网址: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代表人:刘安东 式基金咨询电话:95580 联系人:陈春林 联系电话:010-66599805 传真:010-66415194 公司网址: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宋晓明 电话:010-65557020 传真:010-65541281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010-66568047 传真:010-66568116 客服热线:400-888-8888 网址: (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盛凌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客服热线:400-8888-555 网址: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朝阳区新源南6号京城大厦 代表人:明 联系人:陈忠 联系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865560 公司网站: (11)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张 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 (12)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延陵西59号常信大厦18楼 办公地址:常州延陵西59号常信大厦18楼 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李涛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客户服务电话:02150586660 网址: (1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市朝阳区安立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站: (1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热线:400-8888-666 网址: (15)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人代表:张华东 联系人:徐翔 联系电话:025-83367888 传真:025-83320066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285888 网址: (16)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中河南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层 代表人:刘军 式基金咨询电话:0571-96598 式基金业务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徐蕾、王勤 联系电话:0571-86811952、85783715 网址: (1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689号 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电话:021-23219000 客服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1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28号 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人:丁韶燕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511 客服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 (19)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9楼 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林建闽 电话:0755-82130833-6981 传真:0755-82133302 客服电话:800-810-8868 网址: (20)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甲19号 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10-88085338 传真:010-88085344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 (2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余江 电话:0755-82558323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825555 网站: (22)江南证券责任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291号 代表人:姚江涛 联系人:余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客户服务热线:0791-6768763 网站: (2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吴永良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江苏大厦B座15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江苏大厦B座15层 客服电话:0755-8294375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业务联系人:胡蓉 联系电话:0755-83734659 传真号码:0755-82960582 公司网址: (2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1508号 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40088887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 (2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室 办公地址: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莫晓丽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00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天相基金网: 公司网址: (2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市西城区三里河东5号中商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信达金融中心 代表人: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 (27)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华能大厦30、3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华能大厦30、31层 代表人:赵文安 联系人:王睿 联系电话:0755-83007069 传真:0755-83007167 客服电话:4008-698-698 公司网址: (28)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渝中区临江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办公地址:渝中区临江支2号合景国家大厦A幢 代表人:王珠林 联系人:米兵 联系电话:023-63786922 传真:023-63810422 客服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址: (29)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十20518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十17703号 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联系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 二、注册登记机构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吕红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中山大道1056号金源世界中心AB座 代表人:吴卫星 电话:023-89112215 传真:023-89112599 经办注册会计师:成渝冀振东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157号件批准设立,并自2007年6月18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7年7月8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额为7,231,963,653.33元人民币,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6,159,321.48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2007年7月11日全额划入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开立的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232,420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设立募集期募集的有效份额为7,231,963,653.33份基金份额,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6,159,321.48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7,238,122,974.81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合同于2007年7月11日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的,从其。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按关法律法规的予以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日及时间 1、申购、赎回开始日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3日依法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公告。 2、日及时间 申购和赎回的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在下一日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所提出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日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影响,并在实施前2日依法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3日依法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的程序,在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须按销售机构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接受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 1.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 2.基金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500份,基金账户余额不得低于500份,如进行一次赎回后基金账户中基金份额余额将低于500份,应一次性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500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请参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的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新全讯网2,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2日依法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50万以下1.50% 50万(含)以上,200万以下1.00% 200万(含)以上,500万以下0.80% 500万(含)以上1000元/笔 通过益民基金网上直销申购0.6%(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赎回费率 一年内0.50% 一年(含)以上二年以内0.25% 二年(含)以上0.00% 3、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以申购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 5、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6、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7、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赎回费,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8、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9、本基金的申购费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10、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1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3日依法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公告。 12、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易、电话交易等),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1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日依法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公告。 八、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或暂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或发生基金合同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5)基金管理人认为会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发生上述(1)到(4)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给投资者。 九、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2个或2个以上日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发生基金合同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支付的,可支付部分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日予以支付。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若出现上述第(3)项的情形时,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本基金单个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予以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外,延迟至下一个日办理。依照上述转入下一个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下一个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上予以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连续2个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一、重新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刊登基金重新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天但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刊登基金重新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1个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1个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二、基金的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选择在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转换费率等具体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另行并公告。 十三、转托管 本基金实行基金份额托管的交易制度。投资者可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个交易账户进行交易。 进行基金份额转托管时,投资者可以将其某个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托管。办理转托管业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在转出方办理基金份额转出手续,在转入方办理基金份额转入手续。对于有效的转托管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将在投资者办理转托管转入手续后转入其指定的交易账户。具体办理方法参理人的有关以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 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本基金可通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投资的服务,即投资者可通过固定的渠道,采用定期定额的方式申购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定期定额具体实施时间和业务规则详见我公司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及公司网站公告。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按照一定规则从某一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行为。 注册登记机构仅受理因继承、捐赠、遗赠、司法强制执行以及登记注册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基金份额划转的主体必须是合格的投资者。 1、“继承”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的继承人继承; 2、“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其他社会团体; 3、“遗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立遗嘱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赠给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 4、“司法强制执行”指是指国家有权机关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执行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 (责任编辑:admin) |
